目 录
第一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说明
第二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表
1、收支总表
2、收入总表
3、支出总表
4、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(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)
5、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(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)
6、财政拨款收支总表
7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
8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-人员经费(工资福利支出)(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)
9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-人员经费(工资福利支出)(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)
10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-人员经费(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)(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)
11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-人员经费(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)(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)
12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-公用经费(商品和服务支出)(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)
13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-公用经费(商品和服务支出)(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)
14、一般公共预算“三公”经费支出表
15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
16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(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)
17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(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)
18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
19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
20、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
21、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
22、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
23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
注:以上单位预算报表中,空表表示本单位无相关收支情况。
第一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说明
一、单位基本概况
(一)职能职责。
湖南省生物研究所的宗旨是开展生物学理论研究,促进科技发展。主要业务范围是开展生命科学领域基础理论及应用基础理论研究;开展相关学科人才培养与学术活动;开展蛋白质化学检测等技术服务以及科普宣传等社会公益服务。
(二)机构设置。
本单位设有8个内设机构,分别为办公室、财务室、鱼类研究中心、多肽药物研究中心、植物学研究室、动物学研究室、动物营养与健康研究室、实验中心。
湖南省生物研究所无下属单位,本次预算即本单位预算。
二、单位收支总体情况
(一)收入预算:包括一般公共预算、政府性基金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,以及经营收入、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。2022年本单位收入预算 1150.00 万元,其中,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454.83 万元,事业收入 16.00 万元,上级补助收入678.17万元,其他收入 1.00万元。收入较去年增加 159.77 万元,主要是2021年新入职人员6人的人员经费收入和购房补贴增加了预算拨款收入。
(二)支出预算:2022年本单位支出预算 1150.00 万元,其中,科学技术支出 938.16 万元,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1.84 万元,住房保障支出 120万元。支出较去年增加 159.77 万元,主要是2021年新入职人员6人的人员经费支出和购房补贴增加了预算支出。
三、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
2022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454.83 万元,其中,科学技术支出 314.65 万元,占69.18 %;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5.00 万元,占16.49 %;住房保障支出 65.18万元,占14.33 %。具体安排情况如下:
(一)基本支出:2022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数454.83万元,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、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,包括用于基本工资、津贴补贴、社会保障、住房保障等人员经费等公用经费。
(二)项目支出:2022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 0 万元,无项目支出。
四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
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。
五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
(一)机关运行经费:2022年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使用一般公共拨款支出为0万元。
(二)“三公”经费预算:2022年本单位使用一般公共拨款支出“三公”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。因公出国(境)团组数及人数预算为0。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预算均为0。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、人数预算均为0。“三公”经费预算数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变化,均为0。
(三)一般性支出情况:2022年本单位没有使用一般公共拨款支出会议费、培训费、各项节庆、晚会、论坛、赛事活动等预算支出。
(四)政府采购情况:2022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万元;其中货物、工程、服务的预算金额为分别为0。
(五)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:截至2021年12月底,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 0辆;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,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。2022年无新增配置公务用车辆、专用设备。
(六)预算绩效目标说明: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。纳入2022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150.00万元,其中,基本支出1150.00万元,项目支出 0 万元,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。
六、名词解释
1、机关运行经费: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,包括办公及印刷费、邮电费、差旅费、会议费、福利费、日常维修费、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、办公用房水电费、办公用房取暖费、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。
2、“三公”经费:纳入省(市/县)财政预算管理的“三公“经费,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(境)费。其中,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;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(含车辆购置税),以及燃料费、维修费、保险费等支出;因公出国(境)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(境)的国际旅费、国外城市间交通费、住宿费、伙食费、培训费、公杂费等等支出。